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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债务纠纷律师专业领域

  • 在执行异议之诉中,当事人对执行标的增加确权请求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日期:2023-12-20 点击:62次

    在执行异议之诉中,当事人对执行标的增加确权请求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在执行异议之诉中,当事人对执行标的增加确权请求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不受在驳回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的限制。对该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一并作出裁判。

  • 被冒名登记的股东是否还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3-12-20 点击:51次

    被冒名登记的股东是否还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变更股东的登记材料为伪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撤销了该变更登记,有关该“股东”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的事实不能成立,法院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的事实依据已不存在。

  • 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同一被执行人,清偿顺序如何确定?
    日期:2023-12-20 点击:60次

    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同一被执行人,清偿顺序如何确定?《民诉法司法解释》则是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的处理原则进一步予以明确,第508条、第510条规定了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适用参与分配程序,按照平等主义原则,普通债权人按照债权数额比例受偿;第513条规定了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执行转破产程序。上述《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系为执行程序中的一般规则,而非适用于被执行人资不抵债、申请执行人参与分配或执行转破产的情形,该部分规定与《民诉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并不冲突,共同构成了对于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同一被执行人的清偿顺序问题的体系化规定。

  •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涉他效力
    日期:2023-12-19 点击:56次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涉他效力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与连带保证债务的内外部法律关系指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对外面向债权人时应承担的连带清偿关系以及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在内的债务分担关系。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在内外部法律关系上同连带债务既有相似又有差异,对其法律关系的分析有助于厘清连带保证人应承担的义务范围,构成探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涉他效力的理论基础。

  • 是合伙还是借贷?法院这样认定
    日期:2023-12-19 点击:84次

    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为涉案的法律关系为借贷关系还是合伙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因此,借条系确认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据。

  • 在到期债权被保全冻结的情形下次债务人仍予以支付时法院能否直接裁定其在支付范围内承担责任?
    日期:2023-12-19 点击:81次

    在到期债权被保全冻结的情形下次债务人仍予以支付时法院能否直接裁定其在支付范围内承担责任?次债务人的相关支付行为是在冻结期间并非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期间。冻结到期债权不同于执行到期债权,在到期债权冻结期间未经法院准许进行支付,并不属于“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所规定的情形,以此裁定次债务人承担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

  • 反担保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效力及反担保范围的认定
    日期:2023-12-18 点击:67次

    反担保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效力及反担保范围的认定乙公司向担保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孙某以其个人及家庭所有的财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最高额反担保保证,以其股权由质提供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商贸公司以其股权出质提供最高额质押反担保。上述担保均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最高债权额均为2.2亿元。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及责任承担
    日期:2023-12-18 点击:62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及责任承担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主合同借款合同,曾某提供的证据充分,依法认定曾某向李某出借借款本金18万元。因李某与顾某为夫妻关系,顾某已明确意思表示为同意对李某的案涉付款义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故案涉借款应由李某、顾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 首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冲突的解决路径
    日期:2023-12-18 点击:95次

    首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冲突的解决路径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原则上首封法院享有被查封财产的处置权,有权处置被查封财产或主持被查封财产的分配。但司法实践中,经常存在被查封财产上存在担保物权以及其他法定优先债权(以下合称“优先债权”)的情形,首封法院处置原则却有可能引发执行困境。本文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判例,对上述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及执行路径,供参考适用。

  • 夫妻一方不能以个人与债权人的部分债务的执行和解协议对抗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日期:2023-12-17 点击:95次

    夫妻一方不能以个人与债权人的部分债务的执行和解协议对抗保证人追偿的权利赵某作为案涉借款的保证人,向担保公司还款10万元,履行了保证责任,依法取得追偿权。赵某主张债务人白乙、白甲偿还其代付款10万元、执行款625元及相应利息,予以支持。白甲诉称其已与白乙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该笔款项由白乙承担。白甲、白乙的离婚协议只能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朿力,不能对外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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