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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日期:2024-01-10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裁判要旨】: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虽然合同无效,但施工人的劳动和建筑材料已经物化在建筑工程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有效合同处理的,应当参照合同约定来计算涉案工程价款,承包人不应获得比合同有效时更多的利益。

【案例文号】:(2011)民提字第235号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11期(总第2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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