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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应诉专栏简介

起诉应诉

  • 周某云虚假诉讼案——虚构职工工资提起虚假诉讼逃避履行债务
    日期:2023-12-28 点击:13次

    周某云虚假诉讼案——虚构职工工资提起虚假诉讼逃避履行债务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云伙同他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周某云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案发后取得了被害人郑某的谅解,可以从宽处罚。据此,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人周某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一审宣判后无抗诉、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 郑某等虚假诉讼案——利用虚假诉讼申报虚假破产债权
    日期:2023-12-28 点击:10次

    郑某等虚假诉讼案——利用虚假诉讼申报虚假破产债权行为人故意捏造债权债务关系提起民事诉讼,并以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申报虚假债权,意图达到多分配企业财产或者非法转移企业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的目的,属于典型的虚假诉讼行为。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各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虚假诉讼罪,同时考虑到各被告人均有自首情节,被告人陈某滨主动撤回申报虚假债权,对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贯彻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有利于鼓励犯罪分子及时改过自新,避免造成更加严重的危害后果。

  •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涉他效力
    日期:2023-12-19 点击:10次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涉他效力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与连带保证债务的内外部法律关系指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对外面向债权人时应承担的连带清偿关系以及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在内的债务分担关系。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在内外部法律关系上同连带债务既有相似又有差异,对其法律关系的分析有助于厘清连带保证人应承担的义务范围,构成探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涉他效力的理论基础。

  • 将借款人因同一笔借款出具的两个借条分别进行起诉,法院为什么认为不构成虚假诉讼罪?
    日期:2023-12-14 点击:21次

    将借款人因同一笔借款出具的两个借条分别进行起诉,法院为什么认为不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是指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的行为。刑法将虚假诉讼罪限定为捏造案由事实的行为。案由是诉权的载体,行为人捏造案由事实的目的,是意图制造自己具有合法诉权的假象。

  • 企业出售时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能否导致原债务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日期:2023-11-21 点击:16次

    企业出售时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能否导致原债务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企业出售合同中出卖人的资产评估报告虽然载明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但不构成出卖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而对债务重新确认的事由,买受人接受出卖人的资产时,未向特定的债权人作出偿还债务的意思表示的,不应导致原债务诉讼时效的重新起算。

  •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应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故该债权仍受法律保护。债
    日期:2023-11-11 点击:50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应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故该债权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放弃时效届满抗辩权的行为,对担保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 债务人被注销后即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在债权人对债务人被注销这一事实不知情的情况下,仍向该债务人催
    日期:2023-11-11 点击:16次

    债务人被注销后即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在债权人对债务人被注销这一事实不知情的情况下,仍向该债务人催收债权,也并无不当,仍可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查处
    日期:2023-10-28 点击:30次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查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第二条明确规定“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的,构成虚假诉讼”。该条规定对于认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具有参考意义。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吸纳了司法实践经验,对单方实施的虚假诉讼作出了规定。

  • 民间借贷刑民交叉问题的处理
    日期:2023-10-28 点击:16次

    民间借贷刑民交叉问题的处理关于民间借贷行为与犯罪行为牵连的处理。根据《民间借贷规定》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根据《民间借贷规定》第七条规定,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 非典型涉套路贷民间借贷纠纷的审查与认定
    日期:2023-09-08 点击:20次

    非典型涉套路贷民间借贷纠纷的审查与认定司法实践中,关于如何处理虚高借款和实际出借部分存在分歧,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对于刑事判决没有认定为套路贷的借款金额(即“实”的部分),应作为正常的民间借贷处理,对于刑事判决认定为套路贷的借款金额(即“虚”的部分),则应予以驳回;观点二认为,既然生效刑事判决已对相关借款认定为犯罪,则在民事诉讼中应就全部借贷事实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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