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债务纠纷律师专业领域
超出合同外项目工程进行的结算并非最终结算协议,且最终鉴定的索赔项目也不限于该结算表所载项目,因此承包人以该结算表系最终结算协议而不应启动鉴定的主张不成立
承包人请求工程款,应当提交证据并予以证明,其既否认结算协议的效力,在法院向其释明后又不申请鉴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结算协议认定工程款、损失数额及已支付工程款数额。
相对人明知决议是伪造或者变造仍然接受担保,公司能否免责?一种观点认为,此种过错是法定代表人的过错,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本身表明其具有过错。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此种过错是公司自身的过错,主要表现为对法定代表人的选任监督过错,以及公章管理等方面的过错。我们认为,《民法典》对法人采实在说而非拟制说,将法定代表人作为法人的机关而非代理人,故此种过错应该是公司自身的过错而非法定代 表人的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债务人通过将股权转让至债权人名下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效力如何认定?让与担保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债务履行,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等权利转移至担保权人,债务不履行时,担保人得就该标的物优先受偿的一种非典型担保制度。股权让与担保系让与担保的代表类型之一,即以股权作为担保标的物的非典型担保制度。
保证人恶意处分财产权益害及侦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育使撤销权关于债权债务是否真实,高某生、周某系高某英的父母,高某生和高某英提供的证据均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且高某英出具的《还款书》中记载的欠款本息金额与《抵押借款协议》中记载的借款金额差距较大,二人对羌额未作出合理说明,法院对其意见不予采纳。
股东会决议内容对外不构成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自认设定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该种行为不仅要求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还要求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明确了保证合同的要式性,均需以书面形式形成,债权人仅以行为人口头承诺、行为推定等其他形式主张行为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不应予以支持。
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某行西乡塘支行已履行发放贷款本金的义务,陆某某未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某房产公司的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尚未免除,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陆某某追偿。本案抵押物已办理了抵押权预告登记及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且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抵押预告登记失效等情形,某行西乡塘支行要求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承包人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方式承包人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发函的方式向发包人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予以确认的,可以认定承包人已经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先票后款”条款的效力认定当事人明确约定一方未开具发票,另一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的,该约定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收款方请求付款方支付工程款时,付款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但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收款方在诉讼中明确表示愿意开具发票,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收款方在开具发票后再由付款方向其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