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报专栏简介案件快报
以物抵债情境下,房屋过户前,买受人对抗买卖合同之外的申请执行人权利不应超出旧债的效力范围
摘要借条和欠条的性质不同,行为人骗取他人财物后出具的借条本质上属于欠条,只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无法证明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不能因此认定双方间系民间借贷关系。民间借贷与诈骗罪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结合行为人借款时的还款能力、真实用途等具体行为表现综合判断,故骗取他人财物后单纯出具借条的行为不影响对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应当以诈骗罪定性,借条金额不能在诈骗数额中予以扣减。
基于委托贷款法律关系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虽然登记的抵押权人为银行,但因该抵押法律关系是为案涉贷款设定,在委托贷款法律关系中,受托人银行的代理行为产生的后果应当归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抵押人主张以银行名义设立的抵押权
因虚构公积金缴纳记录骗贷18万元,“职业背债人”获刑!
重庆某商贸公司与重庆某物流公司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本案中,公司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违反法律规定向股东分配大额利润,应认定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撤销权诉请成立,股东应当将分得的利润返还公司。
10万元的借条转账记录只有7万多,法院如何判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李某向原告陈某某借款73180元,有被告李某向原告出具的借条及转账凭证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借贷关系真实有效,法院予以确认。
订立合同时第三人知道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
在履行委托贷款协议过程中,由于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而发生纠纷的,贷款人(受托人)可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人会议无权就债权人主张的破产抵销权成立与否问题作出决议
刘某磊诉北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