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担保纠纷与债务担保纠纷
相对人明知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系伪造或者变造仍然接受担保的,公司能否免责?
认定相对人在公司对外担保中是否为善意,应当如何分配举证责任?相对人欲证明自己为善意,只需证明自己已对公司章程、决议等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即可推定其为善意,而由公司对相对人系恶意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在代表权的法定限制下,相对人不得以不知道法律规定为由免除注意义务,故其善意需要由自己来举证证明,而不应被依法推定。
公司担保决议被法院撤销或确认无效的,是否影响公司相关担保合同的效力?撤销或者确认不成立的,公司根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可见,此时,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相对人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是否明知或应知公司担保决议存在无效或被撤销的瑕疵,如果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则担保合同有效。
担保合同声明或承诺担保行为已经公司有权机关决议通过,能否据此认定相对人已尽审查义务
如何判断相对人在接受公司提供的担保时是否已经履行了合理审查义务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适用有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
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公司为自己债务提供担保是否适用有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
余某某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挂靠关系下,挂靠人应否对被挂靠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不一致的,如何处理法院生效裁定认为,人民法院在管辖权异议审查程序中,应当对与管辖权有关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形式审查,对案件是否属于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作出判定。就本案而言,存在两个方面的焦点问题,一是本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主管;二是本案是否应当以《认购协议》的约定确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