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债务纠纷律师专业领域
盘点违法发放贷款罪容易入罪的7种非贷前行为基于信贷全流程视角,非贷前行为是相对于贷前行为而言的,具体包括授信审查环节、贷中管理环节、贷后管理环节等信贷流程。商业银行信贷经营除了关注贷前环节,还应当注意违法发放贷款罪容易入罪的7种非贷前行为。我们称之为非贷前行为违法发放贷款罪重点领域的“雷区”。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一旦踩踏上述信贷“雷区”,便会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导致入罪和判刑。
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为另一方债务提供担保,本质上是担保一方对该债务形成的知情、同意和决定,是夫妻对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平等处理权的体现,说明夫妻二人对于债务的发生及负担已然有了充分的考虑,债权人也有理由相信其二人对于债务的形成及负担有着共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的债务,符合“共债共签”的基本原则,应视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而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
未经批准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行为应认定为民间借贷未经批准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属于变相从事金融业务,应归入民间借贷范畴,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案件。
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借款人对借贷的真实性有异议的,不能仅凭借据、收据等,简单认定借贷关系及其内容
以交付差额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对外出借款项,实质系套取银行承兑信用的,应认定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一人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效力至于是否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则属于民法中撤销权的范畴,不属于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如果股东借公司担保损害资本维持原则,甚至抽逃出资,则可以援引公司法关于股东抽逃出资或者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等法律规定,追究股东的法律责任,但并不能据此否定一人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
公司对外担保决定权的归属及债权人的相应审查义务不管公司对外担保的决定权属于董事会抑或股东会,债权人对于担保意思表示是否符合公司内部权力分配的审查应仅限于形式审查。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如果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经查阅了公司章程,并且在形式上审查了担保决策机构作出的决定担保的文件,则该债权人已尽到了审查义务,属于善意第三人,在此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合同即属有效。
担保协议中管辖协议条款对担保人追偿权的受让人有效担保人与债务人约定了协议管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将其对债务人的追偿权转让,受让人提起追偿权诉讼的,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当主债务人的财产价值明显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应视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成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一般保证人财产的分配
承诺替被执行人偿还债务的第三人破产,申请执行人请求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