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
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杨某伤害他人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因而杨某所负民事赔偿责任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赔偿,且杨某之妻李某名下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理所当然,法院应当强制执行杨某之妻李某名下财产。
婚前个人因民间借贷形成的借款能否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因为债的发生必须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意定或法律规定,债的相对性不会因为其他事由而发生移转。
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进行智力投资,因接受继续教育、进修、出国留学或者参加技能陪训等引发的民间借贷是否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间借贷中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内涵如何界定?由于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夫妻共同债务的形式也千变万化,对其种类进行列举是无法穷尽的,只有抓住其本质,确立一个判断标准,才能以不变应万变,有效应对随时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存在以下观点。
夫妻一方债务加入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被告王某作为债务加入人,应与被告张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本案被告王某和陈某系夫妻关系,上述债务加入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被告陈某在本案中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如何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的举债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不仅涉及夫妻个人的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有两个:其一,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二,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因此,在认定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时,应着重考虑举债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举债之后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同享有,以及借款人的举债目的等因素综合判断。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进而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双方当事人就债务性质为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争议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以夫妻二人各自的工作、经济情况以及二人之间夫妻关系、对家庭经济的贡献等综合进行判断。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婚内债务的民间借贷纠纷以及离婚纠纷,应当如何认定与处理?夫妻一方具有和第三人恶意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构婚内债务嫌疑的,该夫妻一方单方自认债务,并不必然免除“出借人”对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事实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出借人仅提供借据佐证借贷关系的,应深入调查辅助性事实以判断借贷合意的真实性,如举债的必要性、款项用途的合理性等。
新《解释》来了,如何保全家庭资产?